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2024-09-10
绵阳科技城生态环境和城市建设局,各县(市、区)、园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银行业各金融机构:
2024年8月22日,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绵住房公积金发〔2024〕12号),调整了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将优化我市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即日起,购房人在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园区范围内无住房的,办理新购商品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支持商业银行按首套住房认定。在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园区已有住房正挂牌出售的,住房套数认定相应核减。
主办: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地址:云泉南街2号行政效能投诉电线站点地图